校长职责
1、对全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等工作全面负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批示和决议,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2、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作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提高。
3、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执行教育法规,确定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加强同联办单位的联系,争取社会对学校的支持。在些基础上,提出学校的近期、中期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审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定期检查下级部门的工作并向教代会和全校教职工提出工作报告。
5、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掌握全校各科的教学情况,了解教师的业务水平及特长,经常听课,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学校工作不断发展。
6、加强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做好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齐心协力,办好学校。
7、坚持民主办校,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工会组织参政议政的作用实行民主管理。
8、管理好学校校产、财务,审核学校财务、物质使用情况,领导好总务处和校办厂的工作。作到勤俭建校,增收节支。掌握学校经费开支项目,建设好校园,关心师生的健康和生活福利。
9、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10、深入一个班级和一个教研组,作调查研究,以点带面,推动学校工作。
副校长职责
根据我校的具体管理体制,分管德育、教学、总务的副校长,职责为:
一、协助校长管理德育、教学、总务方面的所有日常事务工作。
二、指导和协助好各处室、各专业部的各项工作。
三、其教学副校长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领导教学工作各部门认真执行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政策,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完成教学任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各环节的领导、管理、督查。
2、全面负责指导教学科研和教学改革工作,加强BBlN电子游戏中心建设,科学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对教师教学业绩的评估工作。
3、全面负责学生实习实作的管理指导,有计划地搞好校内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
四、其德育副校长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领导政教处认真执行德育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政策,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全面完成育人工作任务,树立良好的校风。
2、全面负责德育科研工作,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协助学校党总支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3、具体指导政教处开展学生教育,搞好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专业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健康教育等。
4、加强班主任的管理工作,负责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考核、评定、督查工作。
5、加强团委、学生会工作,指导学生工作干部开展好各项活动及常规管理工作。
五、其后勤副校长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本处员工参加政治学习,做好本处员工的思想工作,教育后勤员工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关心职工生活。
2、督促财务室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定期接受审计,定期向上级报表,定期向校长汇报资金活动情况。
3、做好学校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公物的采购、管理、维修。严格执行公物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制度,定期检查全校财产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每学年对全校财物进行一次清查。
4、管理好食堂、锅炉房、学生生活服务部、医务室等生活服务部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全校的保卫工作,领导学校治安室做好学校财产和师生的安全保卫工作。
6、完成校长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党总支部书记职责
在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总支部、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总支部、支部工作,将党总支部、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党总支、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总支部、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总支、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领导行政办开展好各项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和各项接待工作,努力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党总支、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并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例如党员鉴定,编造党员名册,定期完成党员统计,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不设纪律检查党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分工组织委员负责。
党总支、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提出组织干部、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的计划,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会同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加以实施。
3、组织宣传队伍,培养宣传骨干,充分利用宣传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科学、技术和文化学习活动,开展有益健康的文娱和体育活动。
党总支、支部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1、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的纪律教育,抓好党风工作。
2、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的行为作斗争。
3、调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对违犯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党总支、支部保卫(治保)委员职责
1、对党员和群众进行党纪、政纪、法纪的教育,发动党员和群众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了解掌握本单位治安保卫的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反映报告。
3、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搞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
党总支、支部青年委员职责
指导共青团支部开展活动,关心团干部的成长;支持团支部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指导团支部加强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督促团员和青年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热爱本职工作;注意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发性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党总支、支部统战委员职责
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的培养工作;经常地、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作出成绩,在政治思想上不断取得进步。
党总支办公室主任(副)职责
在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总支的党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制度的安排,阶段性、年度工作总结。
2、认真传达、贯彻党总支决议、指示,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总支书记和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
3、了解掌握党员、入党积极份子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培养、考察、教育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5、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按标准及时收齐党费。
6、按时上报各种资料,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7、积极地做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职工政治学习的计划、检查工作。
8、做好党内监督、检查工作。
党小组长的工作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过好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
2、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
3、执行党支部的决定、决议。
4、做好入党分子的培养教育和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考察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学校工会组织职能
1、学校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学校工会组织和教育教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学校的管理,协助行政开展工作。
3、学校工会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学校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的劳动权益。
5、学校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6、学校工会必须密切联系教职工,吸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7、学校工会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
8、学校工会参加学校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9、学校工会协助学校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10、学校工会协助学校教育教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工作,爱护国家和学校的财产,组织开展群众性有合理化建议,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活动,进行文化技术学习和教职工培训,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的文娱,体育活动。
11、学校工会协助学校做好评选表彰先进的工作。
12、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2、负责召开工会委员会和工代会,教代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工会工作。
3、了解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配合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职工职业道德行为,有效地组织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不断增添教职工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凝聚力,努力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做好退休教职工工作。
4、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关心教职工的疾苦,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维护学校安定团结。
5、做好教代会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学校。
6、抓好工会自身建设,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行政办公室主任(副)职责
办公室主任(副)应在校长(副)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并出色完成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政策,加强督办检查,促进学校各项政策的落实。
2、认真、科学地搞好处室与处室之间、专业部与专业部之间、领导与领导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避免互相扯皮、推诿以及出现工作空档的现象。
3、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动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馈各方面信息,主动为领导献技献策,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4、协助校长作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校长汇报。
5、负责学校各部门学期或学年工作计划、总结的汇总及公文起草工作。
6、加强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7、做好各种会议、活动、来人来访的协调工作。
8、妥善保管好学校的印章,未经领导许可不得擅用。
9、组织好每周的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行政例会,并作好会议记录。
10、统计好每学月教职工出勤情况,为学年考核提供依据,并且做好每学月的津贴核算工作。
11、负责组织各种表册的填写上报工作,做到准确及时。
12、负责学校的车辆的调派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出勤管理和车辆维护。
13、完成好上级和学校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学校会议、活动的会场布置和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2、负责各单位或个人的来信来函的处理工作。
3、协助办公室主任抓好学校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4、认真作好每天电话的接听、打出和登记、记录好每周大事。
5、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学月、学期和学年的出勤、工作量等方面的考核统计工作。
6、及时取回上级下发的文件,做好登记并交有关领导阅读,按时收回、清退,做到不遗漏、不损坏。
7、协助办公室主任拟写学校的各类文件、决议、报告、计划、总结和填报各类表册。
8、负责各类文件、材料的文字技术处理及校对、分发、上报工作。
9、及时全面主动了解学校教研、教学、德育等各项工作的情况,收集传递信息,写好每学月的简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10、做好保密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学习宣传《档案法》和《实施办法》,钻研业务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2、负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文书档案在次年第二季度按时立卷,教学档案在次学年度第一学期立卷,科技档案、声像档案按时整理,并完成归档,编写案卷目录、检查工作(重大情况统计、全综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
3、负责各处室、专业部档案工作的检查监督,并指导协作完成各项归档工作。
4、负责整理、管理好每年毕业生人头档案及教师业务档案,并做好档案传递登记。
5、搞好档案的保管、统计和汇编工作,熟悉所存放的档案内容,积极提供档案利用,并做好利用效果登记。
6、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和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搞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鼠、防高温工作。
7、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接受监督指导,定期向档案局移交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档案。
8、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档案的鉴定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并做好销毁工作。
9、搞好学校文件的收发登记、递送、立卷和归档。
10、搞好教师业务档案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政教处主任(副)职责
一、在党总支和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的德育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德育的目标要求,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和《学校德育工作计划》。
二、负责学生政治学习的安排、组织、检查、记载。
三、建立合理的德育工作机构,制定和完善德育工作管理条例,坚持按制度管理。
四、协助党支部做好师生团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公益实践活动。
五、负责学校德育研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德育主任及专业学生工作干部工作的管理,知道专业部开展各项德 育管理工作,协调跨部违纪学生的处理。督促与监督专业部班主任各项考核。
七、指导共青团干部和学生工作干部做好团委会、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指导学校体卫及心理咨询工作。
九、负责对专业部德育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十、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德育研讨会。
十一、完成校长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专业部德育主任职责
一、在党总支和校长领导下,配合政教处具体负责本专业部德育管理工作,根据德育的目标要求,制定本处《专业部德育工作计划》。
二、指导本专业部学生工作干部、班主任开展德育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本专业部班主任工作和值班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及专业部常规管理工作。
四、定期召集本专业部学生集会、组织各项培训会。
四、组织筹办本专业部各项课外活动。
五、定期召开本专业部班主任例会,研讨会。
六、积极参与或指导班主任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和重大偶发事件的处理。。
七、本专业部学生会、住校生的管理。
八、专业部德育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九、完成校长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教导处工作职能
教导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中枢,在校长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质量的检查和教学工作的安排。具体职能如下:
1、督促、指导各专业部制定学校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成绩考核标准和题库。并认真在每学期执行。
2、根据学校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学期教学工作执行计划。
3、负责对教研组工作计划和教师授课计划的审查并督促实施。
4、依靠教科室指导开展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推进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促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5、指导开展各专业课程改革的研究,促进课程体系的现代化。
6、领导学科组,指导学科组开展学科研究活动和学科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7、指导专业部开展班科老师联系会,研究各专业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的管理工作和专业建设与发展的研究工作。
8、负责对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和管理。
9、领导所属各室的工作。
10、管理好有关学籍、课务、考务、资料、教学统计等教务工作。
11、负责对各专业部和教研组长、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和教学课时津贴计算工作。
12、加强教师队伍、教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建设,努力提高其综合素质。
13、负责执行各项教学检查活动,负责下达教学管理各项目标并实施考核。
教导主任职责
教导处主任是教导处负责人,在校长及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教学、教研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工作,主要职责是:
1、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全面适应市场和社会的需要,开放性地办学,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办学指导思想指导各项教学管理工作。
2、贯彻党的职业教育方针,在成都市职教处和职教教研室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职业教学规律和专业培养目标,面向全体学生,下达,监督、指导各专业部执行并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3、协助分管校长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计划。按照教学计划,指导各专业部全面安排教学工作、负责教务管理各项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4、指导各专业部根据社会发展和市场变化,改革专业结构,动态地修改教学计划。
5、深入教学实践活动,通过听课、兼课、参加教研组活动、检查学生作业、分析试卷以及召开学生座谈会等途径,了解掌握教学情况,经常向校长汇报教学工作情况及动态,提出改进教学提高质量的意见。
6、指导教研组制订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教研组工作计划执行落实情况,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例会,讨论教学中的问题,交流开展教研组活动的经验,推动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
7、制定教师工作考评细则,健全教师业务档案,督促专业部、教研组定期对教师工作进行考评。
8、建立健全教学档案,作好学生的考勤、成绩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和成绩统计分析工作。
9、按照学校的计划,指导专业部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好第二课堂的教学工作。
10、负责对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和管理。
11、组织搞好处内和所属各处室的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工作。
12、加强本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建设,全面提高素质。
13、负责制定学生技能标准,负责制定学校实训工作的总体计划,负责指导各部落实实训计划,负责组织鉴定工作。
13、完成校长(分管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导副主任职责
1、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协助教导主任工作。
2、组织管理好全校的教学行政事务工作,管理好学籍、排课、代课等工作,组织专业部有关人员填好教学日志,教师工作手册。。
3、协助教导主任抓好教研组建设工作,检查各科贯彻教学大纲和执行教学计划的情况。
4、作好教研组长和各专业部教学管理常规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指导,考核工作。
5、在各学科组、专业部的配合下,统筹落实安排每期各专业课程设置的任课教师。
6、定期督促教研组检查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和作业批改情况,定期收集检查量化评估表,深入教学实际,帮助和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7、负责制定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检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相关制度,督促并指导专业部、教研组实施。。
8、负责学生评教工作,建立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记录。
9、负责对学生正常情况的转入、转出、休学和保留学籍等手续的审批。
10、协助教导主任负责各类考务工作并作好教务处职工的工作安排、思想政治工作和考勤考核工作
教科室职能
1、对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促进问题的解决,推动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2、指导教职工开展教育科研,撰写科研论文。
3、推广教改和教育科研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4、配合教务处、政教处,组织好研究课、优质课、技能课、主题班会课的献课评优活动。
5、完成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安排工作。
6、做好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7、深入课堂调查研究,向校长提出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教改方案建议。
8、加强教科室人员思想、政治、业务建设,努力提高其综合素质。
9、完成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科室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办学目标,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短期计划和中长期计划。
2、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3、对学校教育科研课题进行指导管理。
4、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及时介绍有关的教育教学信息及科研教学知识。
5、参与学校重大方案的制定、实施;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指派的研究任务,负责校级课题的审批,立项,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工作。
6、制定学校师资培训计划,开展师资培训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教科室副主任职责
1、协助教科室主任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计划。
2、制定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包括课题管理制度,教师学习,研究制度,教育科研工作的评估和激励制度等。
3、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指派的研究任务,管理指导校级课题,对学校各种形式的教育科研活动进行组织实施。
4、组织教师学现代教育理论,向教师推荐、提供并选编有关学习资料,为教师的教育科研提供咨询服务。
5、组织开展教科研及教学成果的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学校优秀教育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
6、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档案,包括学校各级课题档案,教师个人科研成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7、完成教师继续教育的安排的教师进修学习的安排。
8、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性工作安排。
招生与就业处职能
招生与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学生顶岗实习、就业、资助、短期培训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范围是:
(1)根据学校工作总体计划制订本处室工作计划。
(2)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指导与管理工作。
(3)会同专业部及处室组织实施高三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开展学生职业指导教育。
(4)制定和监督实施实习生管理条例,规范学生实习期间的教学、安全、调动、转岗等制度。
(5)负责签订实习协议,参与实习单位对学生的管理协调工作,积极处理实习生偶发事件。
(6)组织用人单位的招聘面试工作。
(7)开展社会调查,了解人才需求状况。在学校统一安排下,会同相关处室制订每年度招生计划。
(8)开展招生宣传、动员、安排、协调工作,负责新生的录取、编班工作,协助相关处室做好新生入学教育等事项。
(9)协同相关处室做好毕业生的毕业证发放及劳动合同等资料收集。做好毕业生档案的整理移送及毕业学生的跟踪调查服务工作。
(10)协助主管校长负责做好联合办学的有关工作。
(11)做好学生各类资助工作。
(12)积极开拓短期培训市场,做好相关项目的开展工作。
(11)会同其它处室做好上述未及的有关招生、实习、就业、培训、资助的对接工作。
招生就业处主任职责
一、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学生实习就业、资助、短期培训、对外联合办学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每年全校招生计划的实施,认真完成招生工作。
三、协助校长完成制定一年一度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及联办院校、联办企业的确定,
四、负责制定各专业毕业实习(就业)计划,组织实习前的就业指导。
五、负责对毕业班的实习学生进行安排、管理。
六、负责对毕业班实习学生进行实习鉴定。
七、负责对处室人员、实习指导教师及相关人员的工作安排、检查、督促和考核。
八、协调处理与其它处室的工作关系。
招生就业处内勤职员职责
一、服从学校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负责招生就业处日常事务的受理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和准备、处室的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处室的招生就业方面的资料和报表的统计和打印工作。
四、负责招生和就业的日常来访接待、招生就业咨询等工作。
五、做好招生宣传,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招生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六、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新生的分班、分专业;转班、转专业的具体操作工作。
七、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搜集用工信息,指导学生填写就业推荐表,为学生的实习就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八、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各专业实习计划的制定,开展毕业班学生就业指导讲座,完成对毕业生的实习(就业)推荐工作,组织毕业生的实习(就业)现场招聘会。参与对实习生实习管理和实习成绩的鉴定工作。
九、做好对口专业部的各项工作。
十、积极推进短期培训工作,做好培训及资料收集建档工作。
十一、服从临时性工作安排。
招生就业处外勤职员职责
一、服从学校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负责招生就业处日常事务的受理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和准备、处室的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负责招生和就业的日常来接待、招生就业咨讯等工作。
四、负责对的日常联系和考察。
五、负责对毕业生的追踪调查和优秀毕业生事迹的收集工作。
六、负责对实习学生工作情况的了解,做好实习生实习期间的思想工作。
七、做好工作笔记和实习报告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八、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各专业实习计划的制定,完成对毕业生的实习(就业)推荐工作,参与对实习生的管理和鉴定工作。
九、做好对口专业部的各项工作。
十、积极推进短期培训工作,做好培训及资料收集建档工作。
十一、服从临时性工作安排。
招生就业处资助职员职责
一、按国家政策做好国家助学金评选学生申核、公示上报工作。做好国家助学金享受人员的每月清理、审核,每月及时清理享受人数上报,公示
二、负责收集、整理、装订、存档各类国家助学金助学金资料。
三、积极参加各类资助工作培训、会议、阶段性工作总结等,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联系办理银行卡,做好学生资料、卡号变更登记。
五、做好中职学生免学费的各类工作。
六、做好企业资助、社会捐赠等事宜。
七、 少儿互助金清理上报。
专业部主任(副)职责
1、组织专业部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制定本专业部发展规划;制定并认真执行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
3、制定本专业部学期工作计划,写出专业部学期工作总结。
4、抓专业部班级学风建设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学生流失率低。
5、组织本专业部教师开展专业建设研究活动,提出本专业部所属专业教学改革方案,办出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卓有成效。
6、开展BBlN电子游戏中心建设活动,提高师资素质。
7、抓专业部教学常规、抓教学质量提高。
8、组织学生参加技能大赛、技能鉴定工作,组织教师进行期末制卷和考试、考核工作。
9、负责对本专业部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优工作。
10、晚自习管理效果。
11、教学实习、实训工作。
12、抓专业部活动开展。
专业部主任助理岗位职责
专业部主任助理分管专业部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专业部主任搞好专业部教学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1、协助专业部主任制定、实施专业部的教学计划、大纲及实施办法。
2、协助专业部主任做好每期教学工作的安排工作。(课程安排、任课教师安排、早晚自习安排等)
3、协助专业部主任督促检查各教师的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教师出勤、备课、上课情况、听课笔记、作业批改、教师工作手册等情况。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全面了解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并及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措施。
4、负责教师临时性调课,教师代课。做好详细记载并按月汇总上报。
5、负责安排、落实专业部课堂巡查工作,抓好教学常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5、协助专业部主任组织、督促、检查各项实训教学和实践性教学。
6、协助专业部主任抓好专业建设。
7、完成专业部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配合专业部学生工作干部搞好专业部德育管理工作
1、负责专业部教学区域的卫生安排、督促及检查工作。
2、配合专业部学生工作干部处理专业部各类突发事件。
3、配合专业部学生工作干部组织专业部学生集会,加强学生德育及专业意识教育。
4、配合专业部学生工作干部组织专业部学生活动,丰富学生生活。
5、负责协调专业部班级、各班主任之间的各项工作。
三、协助专业部主任定期组织、召开专业部工作会议,组织专业部教学、实训、德育研讨,促进专业部的发展。
四、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及时各项临时性工作。
总务处主任(副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落实学校对后勤工作的各项决定。
2、组织本处员工参加政治学习,做好本处员工的思想工作,教育后勤员工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关心职工生活。
3、督促财务室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定期接受审计,定期向上级报表,定期向校长汇报资金活动情况。
4、做好学校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公物的采购、管理和维修。严格执行公物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制度,定期检查全校财产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每学年对全校财物进行一次清查。
5、负责全校的保卫工作,领导学校治安室做好学校财产和师生的安全保卫工作。
6、管理好食堂、锅炉房、学生生活服务部、医务室等生活服务部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7、制定和落实后勤各岗位制度以及本处员工学月考核细则,认真组织考核,提供奖惩意见,充分调动每位员工工作积极性。
8、完成校长和行政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党支部工作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讨论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部委员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制度。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检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实行党建目标管理是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三)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每年不少于两次党课,党课要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理想、宗旨、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是汇报思想、交换意见、谈心通气、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所有党员都要参加支部(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前,党支部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队伍中的主要问题,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条件进行个人总结,严肃认直地开展民主评议。在评议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处理违纪党员。
4、党内监督制度。按照市委批转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市级机关加强党内监督暂行规定》执行。在党总支领导下,成立学校内部监察审计小组,内审小组坚持每季度对学校财务收支进行一次审计,审计结果交行政办公会研究处理,再向教职工公示。
5、培养教育入党积极份子制度。确定培养对象,提出培养措施,落实培养责任。党支部每年要制度培养计划,每半年对培养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将考察的情况如实填入《入党积极份子考察登记表》。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6、党建目标管理制度。年初要制定支部党建目标,坚持每季度报一次目标实施进度情况和半年初查、年终考核制度,抓好落实,注重效果。
7、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努力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鲜经验。
8、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工作制度。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工作,是提高党员素质和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评选,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党支部战斗力。使广大党员成为自觉地为实现党的任务而奋斗的先锋战士,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模范。
支部要认真做好“评优”工作,每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9、党员缴纳党费制度。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当月开始,自觉按季度按标准向所在党小组缴纳党费。向组织按期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党员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把缴纳党费当作个人支持、关心组织的一个行动。
10、坚持创建规范化党支部制度、文明单位制度。
11、坚持早期马列主义培训制度。党总支要坚持在品学兼优学生中开办早期马列主义培训班,使学生在高中阶段就受到马列主义的早期教育,通过教育,在他(她)们中间对较先进的入党积极份子进行“早发现,早培养,早教育”,每年在学生中发展党员1-3名。
12、坚持领导班子创“四好”制度。学校党政领导坚持每学月一次的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学习、团结、勤政、廉洁”的四好班子要求,把班子建设成为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领导集体。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其职责是团结广大教职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学校行政的工作。是实行政治、教学、经济生活民主的基本组织形式。
二、教工代表大会,要从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和教工群众的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协调学校内部关系,调动一节积极因素,同心协力,团结一致,保证学校各项计划、任务的完成,努力把我校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示范性、实验性的重点中学。
三、教工代表大会由教工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密切联系群众,政治思想好,有一定业务能力。代表人数不超过教工数的25%,由教代会筹备小组根据人数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处室、年级组,由各基层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的组成应包括学校各类人员,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其中教师代表占60%以上,根据需要也可邀请特邀代表列席会议。
四、教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7—9人组成,主席团成员应包括教师代表,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并由主席团提名组成秘书、会务、提案等工作组,主席团成员由上届教代会主席团提名,总支审查,经教工代表大会通过,主席团推行一名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五、学校工会委员会担任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组织工作,办理教代会或主席团交办的事项,学校式会委员对教代会负责,并向教代会报告工作。
六、教工代表大会的内容:
1、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学校体制改革方案、教改方案、学校发展规划、基本建设计划、重点规章制度以及教育方针贯彻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2、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对工作踏实,敢于创新,卓有成绩,群众公认的干部提请上级机关予以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批评、处分甚至罢免。
3、讨论决定学校福利经费的使用,集体福利设施建设、教工奖惩办法、工资调整、改革方案以及住房分配方案等有关教工的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七、校长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工作,负责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处理教工的提案,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教代会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系统的领导权威,教育教职工服从领导,遵纪守法,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八、教工代表大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每年举行一次。
九、教代会的决议如与政策法规不符,必须重新召开会议进行修改,未修改之前暂不执行。
十、教代会每三年一届,由工会负责教代会的换届工作。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全面贯彻校长负责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依据校长负责制的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以知、议、决、行、督五个环节为核心的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 议事决策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议事决策形式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使行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参加校务会议的成员为学校正副校长、学校党总支书等。校长办公会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负责决策。
三、议事决策内容
学校重大事项包括:
1.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
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课程计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5.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
6.中层干部及其他重要人事安排;
7.BBlN电子游戏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8.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和考核奖惩方案;
9.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
10.重大基建项目的确立;
11.制定校园及师生安全制度;
12.招生和毕业生推荐工作;
13. 因公出国(境)访问及涉外校级交流;
14. 其他重大问题。
四、议事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列入议程。
1、个别沟通。校长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经与书记个别沟通后,提出会议议题及初步设想。
2、提前通知。 会议的议题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议题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交流思想,由校长提交上会。
(二)调查研究,形成方案。
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校长与书记就方案进行个别酝酿,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存在严重分歧的,暂不提交会议讨论。
(三)会议讨论,形成决议。
1、会议条件。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到会人数须有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
2、扩大会议。根据议题的需要,必要时,邀请部门分管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召开校长办公会扩大会议。
3、联席会议。须提交教代会通过的重大事项,召开校长办公会与党总支会联席会议,共同讨论研究。
4、充分讨论。应安排充足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讨论中班子成员应表明赞同或不赞同意见。
5、做出决定。校长在听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且与会人员(除列席)赞同的人数超过应到人员的半数以上,校长做出最后决定。
a)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留意见;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b)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暂缓决策,待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
8、会议记录。重大事项的讨论会议有专人负责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意见和态度(赞同或不赞同)记录要详细,年末将记录簿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四)明确分工,组织实施。
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校长明确分工,负责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工会积极支持实施。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交教代会讨论。
(五)监督反馈
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对议事决策的落实和监督,建立监督反馈制度。
1、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按照党内“三先”的工作要求,就学校重大事项及重大工作的推进和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内通报。
2、征求意见制度。重大事项的讨论和执行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学校党支部或一定范围内的教职工征求意见,并指定相关部门及时搜集整理有关意见后向校长办公会报告。
BBlN电子游戏_BBlN电子游戏中心_官方试玩平台校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推进我校校务公开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务公开要真正得到有效推进,认识到位是基本的前提。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干部关系的客观需要。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把校务公开工作提到重要位置上来。
第三条 调整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根据本校的特点,确定校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做到第一把手亲自抓,分工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
第四条 明确公开的目的要求和原则
(一)公开的目的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和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
(二)公开的原则
校务公开的实质是加强人民群众和教职工的民主监督。因此,凡需要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事情必须公开;凡是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涉及公众利益的事情必须公开。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
第五条 规范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
1、对内公开的内容
① 学校发展规划目标公开。学校的教育改革规划,各项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及完成情况。
② 重大决策公开。基本建设有关事项、工程招投标、基建时间、施工单位、基建预决算、教学设备和维修设备购置、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③ 政务管理公开。人事管理、干部任免、教职工聘任、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调资晋级、津贴发放。
④ 财务管理公开。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落实上级有关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学校的预决算和接待费、办公费、维修费、福利费开支,学校代收费及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⑤ 廉政情况公开。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领导的工资、住房情况、公车使用、招生情况,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情况。
⑥ 教职工切身利益公开。包括教职工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如教职工福利、工资资金分配、社会保险、医疗养老、执行计划生育情况,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程序和结果。
⑦ 有关政策公开。如涉及到学校管理、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规定、服务程序、服务标准、办事纪律。
2、对外公开的内容
① 学校收费项目公开。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县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并及时向学生、家长、群众公开。
② 学校的招生工作情况公开。含招生人数、录取分数线、择校生的条件、人数、收费标准。
③ 关系到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公开。如学校的发展、办学方向,学校改革的重大事情和举措,需要与学校配合的有关政策、事项措施等。
④ 推荐选评全国、省、市、县先进要实施公示制度,力求得到教职工、学生、家长的认可。
3、公开的形式
① 设立固定的校园公开栏、对外公告栏、家长会、发书面通知和电视广播,按要求定期公开应公开的内容,方便教职工、学生、家长的查阅。
② 通过召开教代会、教代会主席团会议,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学生会议、专门会议、以及公开栏、校刊、宣传栏等进行通报和公开。
③ 设立校长信箱,收集师生意见、建议,在教工例会上及时说明。
④ 做好各时期公开栏以及其它渠道公开内容的登记、归档工作,以备日后检查监督实施情况。
4、公开的时间
根据公开的形式具体确定,属常规性工作,必须定期公开;属教职工、学生、家长、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必须随时公开。
5、公开的程序
要落实提出、审查、公开、评议、检查、整改等六个环节。除提交教代会审核、决定的事项外,需公开事项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教职工群众的要求和上级规定提交有关责任部门办理。提交教代会审议的事项,会后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第六条 对校务公开工作要进行检查和考核
为了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我校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以学校行政为主体,工会监督和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进一步健全校务公开工作检查和考核制度,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 本制度制订之日起执行。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处室、专业部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党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德育活动档案包括班主任档案,各项学生活动的方案、实施及班主任、学生奖惩记录档案,由政教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教师培训档案等由教务处、教科室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总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7.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9.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10.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1.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有关档案在存电脑的同时应及时刻录成光盘,注意保存,防止丢失。
BBlN电子游戏_BBlN电子游戏中心_官方试玩平台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教育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严明劳动纪律,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根据《都江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的实施意见》(都教发[2011]83号)、《都江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改进会风严肃会纪的通知》(都教办[20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请假的类别、期限和假期待遇
(一)婚假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条例》,在法定结婚年龄(女20岁,男22岁)结婚的,可享受婚假5天。同时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实行晚婚(迟于法定婚龄三年以上)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5天外,增加晚婚假20天。这样,教职工婚假最长可休25天。(注:再婚不能享受晚婚假)
教职工结婚,原则上安排在假期进行。请婚假5天以内的(含5天),本人的基本工资照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请假前的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计发。
请婚假超过5天的,本人的基本工资照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发标准:本人请假前的月基础性绩效工资×1/22×请假天数,同时扣发请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探亲假
参加工作满一年的正式教职工,与父母、配偶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按照《探亲规定》,享受探亲假。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如学校教职工),须在休假期间(即寒暑假期间)探亲。探亲路费报销的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三)病假
1.病假手续办理
教职工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治疗和休养的,按请假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请病假。
(1)请病假3天以内的(含3天)须出具乡(镇)及以上医院的证明;
(2)请病假3天以上5天以内的(含5天)须出具二乙及以上医院的证明(注:我市二乙医院有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四○五医院、红十字会医院);
(3)请病假5天以上两个月以内的(含两个月)须出具二甲及以上医院的证明(注:我市二甲医院有都江堰市中医院);
(4)请病假两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含六个月)须出具三乙及以上医院的证明(注:我市三乙医院有都江堰市医疗中心);
(5)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及癌症、瘫痪、精神病等严重疾病患者须出具三甲医院证明。
2.一般疾病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两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本人的基本工资照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发标准:本人请假前的月基础性绩效工资×1/22×1/2×请假天数;同时扣发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提高10%部分,下同)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按请假前的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扣发病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扣发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再发放本年度的教育教学成果奖。
(3)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按请假前的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扣发病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扣发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再发放本年度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不能正常晋升工资档次。
3.精神病等严重疾病患者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工作问题解答意见(二)》的通知(川人办发〔2004〕230号文)精神,经指定级别的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癌症、瘫痪、精神病等严重疾病而暂缓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下:
(1)病假两个月以内的,本人的基本工资照发;按请假前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发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提高10%部分,下同)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按请假前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同比例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扣发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且不再发放本年度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年终教育局可根据本人病情给予适当补助。
(3)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按请假前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同比例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扣发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且不再发放年终教育教学成果奖;年终教育局可根据本人病情给予适当补助。
(4)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癌症、瘫痪、精神病等严重疾病而暂缓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若遇国家政策性调资,本人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可列入调资范围。
(四)事假
1.请事假的相关要求
事假是指教职工在学校(单位)工作期间(含学校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安排的工作时间)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由本人向学校(单位)申请获得批准的假期。
教职工事假应从严控制,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全年事假累计不能超出5天。如遇特殊情况,按请假程序,另行审批,可适当增加请假天数。
2.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事假累计在5天以内的(含5天)。本人基本工资照发;按请假前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扣发事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扣发事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扣发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请假前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扣发超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扣发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扣发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请假前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扣发超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扣发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再发放本年度的教育教学成果奖;本年度不能评优晋职;可参加学校年度考核,但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不能正常晋升工资档次。
(五)产假
持入院证向学校请假,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1.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2.基本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3.晚育假:30天;
4.难产假或剖腹产假:15天;
5.多胞胎生育15天/婴儿;
6.凭医院出具的纯母乳喂养证明:30天;
7.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院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流产假,请假时间以医院证明为准;
8.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同时,给予男方15天的护理假(女职工流产假期间,男方不享受护理假);
9.女职工产假期间和男职工护理假期间,本人的基本工资照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发标准:本人请假前的月基础性绩效工资×1/22×1/2×请假天数;同时扣发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公假
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书面通知请公假。教职工公假视为出勤。
(七)工伤假
教职工因公负伤,需要治疗和休养的,依据工伤鉴定程序和结果,按相关医疗单位证明给予工伤假。工伤假期间本人的基本工资照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请假前的标准发放,扣发请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超课时津贴部分。
(八)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学校校长和单位负责人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基本工资照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请假前的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计发。
(九)旷工
教职工工作期间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提出请假但未获批准擅自离岗的,或弄虚作假骗得批准而离岗的,或在出勤时间内无故不到岗的,一律视为旷工。
教职工当月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年不能评优晋职。
旷工超过1天的,扣除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再发放教育教学成果奖;本年度不能评优晋职,不能参加学校年度考核;不能正常晋升工资档次。
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学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20天,依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文件规定,解除人事聘用合同。
二、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考勤管理
(一)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请假制度,规范请假手续,认真执行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规定,做到既要加强管理,又要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教职工请假的审批要求:
1.教职工请病假和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请婚假、丧假、工伤假5天以内的(含5天),由学校审核批准。
2.教职工请病假和事假3天以上的,请婚假、丧假、工伤假5天以上的,要填写好“都江堰市教职工请假单”(请病假和工伤假的还必须具有相应等级医院证明),交教育局人事科审核,报相关领导审批。
3.请产假和护理假要具备医院的相关证明,按请假程序由学校批准后,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4.一学期累计请病假3次以上或累计请事假3次以上的,须到教育局审批。
5.教职工请假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以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三)学校必须严格实行坐班制度,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故需请假的,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期销假。党政办设专人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考勤批假登记工作,并设立专门档案。学校行政、各处室职员由党政办负责上下班签到。各专业部人员由本专业部责任人负责上下班签到,党政办负责抽查。签到时间:上午8:30-9:00,下午4:30-5:00。
(四)各处室、专业部负责人必须严格把关,在批假时必须认真核实请假人的相关证明及事由的真实性,方可做出相应审批。
凡谎报瞒报、弄虚作假、以虚假证明和事由骗取假期的,一经查实,对请假人均以旷工论处。
各处室、专业部知道或应当知道请假人谎报瞒报、弄虚作假、以虚假证明和事由骗取假期而仍然签字上报批假的,负责人要按照相关党纪、政纪严肃追究责任。
校长需要请假的,一律由教育局审批。
(五)教职工在病假期间,必须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治病和养病,必须定期向学校(单位)汇报疾病治疗进展情况,学校(单位)也要经常派相关人员看望治病和养病的教职工。教职工利用病假、事假或其它假期在外任(兼)课、从事其他工作或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批准的假期,并扣回假期间的所有工资;单位应及时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逾期未及时返岗的,按旷工论处。
(六)病假销假时,必须向人事科提交病假期间做检查和治疗的相关原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病历》、住院出院手续、药费清单、药费发票等要素齐全的原始资料)。
(七)请假期满,要按时回单位工作并及时到党政办销假。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必须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提出续假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审批,得到批准后才能续假。对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无故超假的,从超假之日起视为旷工。
(八)所有的请假与寒暑假和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合并使用;公假和工伤假以外的各类请假,每学年请假累计达20天以上的,当年不能评优晋职。
(九)教职工升旗、教职工大会、部门会议、教研会,无故缺度每次扣津贴100元,请事假每次扣津贴5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津贴20元。教职工上班签到迟到、早退每次扣津贴20元。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每次扣津贴50元,旷课每节扣津贴160元。请病假(须出具乡(镇)及以上医院的证明)。涉及教学安排的请假须经专业部和教导处签字,做好工作交接,因公请假须主管校长审批。所有请假须将书面请假条经签字后(交党政办备案,否则视为缺席。
(十)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BBlN电子游戏_BBlN电子游戏中心_官方试玩平台校车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校车和公务租用车辆的管理,做到节约开支,提高效能,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 校车管理
1、学校公务用车由党政办管理和调配,各相关处室要相互体谅,服从安排,共同维护学校用车的管理秩序。
2、党政办要及时做好车辆维修、年审、换证等用车准备工作,尽可能满足学校公务用车需要。
3、校车仅限学校公务之用,不得租借给个人用于结婚或生日庆典。其他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如须借用,须经学校主管校长同意。
4、校车不得用于接送学生,特殊情况须经主管校长批准。
二、校车使用
1、校车使用按照紧急情况优先,公务优先,预约优先的原则安排。
2、学校各部门需要使用校车请提前到党政办预约,以便统筹安排,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3、教研或学习活动,除校级干部外,当人数少于2人时,原则上不派校车。如须运输资料、试卷等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4、特殊情况,经学校主管校长同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5、学校财务人员存取现金优先使用校车。
三、校车驾驶员管理
1、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无出车任务不得擅离岗位;自觉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定点停放车辆;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清洁和车况良好。
2、应按用车计划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党政办说明原因。
3、不得私自接受个人的出车要求,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出车者,按失职处理,由此可能引发的责任和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4、坚持“六不”开车的原则:即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的原则,违者将视情节给予扣当月出车补助。
5、驾驶员不得私自用车。下班后,车辆一律按规定停放,不得在外过夜。特殊情况,需报管理人员同意。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6、驾驶员必须随身佩带通讯工具,并保持联系畅通。
四、租用车辆及费用报销
1、因公务紧急,学校无车可派时,各处室可以向学校请示,经主管校长同意,可以租用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严禁私车公用。
2、乘坐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租用的车辆其费用按公共汽车费用报销。
3、如果租用教职工车辆,必须由具有2年以上驾龄,对行驶路线比较熟悉的教职工本人驾驶。对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罚款、扣分或造成交通责任事故的,由车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租用教职工车辆出发前由租用负责人记录初始里程,车辆返校后,记录行驶里程(当出入较大时,以地图查阅的里程为准)。学校按每公里0.8元的标准报销,路桥费等按实结算。相关票据由车主提供。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政办负责修订、解释。
文印室管理制度
1.学校所需资料由主管处室主任签字后交文印室打印。
2.教学资料由教导处签字后交文印室打印。
3.工资册及财务报表由财务室制表交文印室印。
4.在文印室打印个人所需资料按市场价格的80%收费。
5.文印人员要加强公物管理,坚持文印管理制度。
6.文印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文印技术、质量水平、降低损耗率,誊印的损耗率控制在5%以内,复印的控制在3%。
奖学金发放条例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意在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培养优秀人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奖学金来源由上级有关部门、学校、社会捐资等渠道筹措,年发放额为6-8万元,奖励面为全校学生的10%—15%。相关部门根据条例推荐上报学校,行政会通过后,报校长审核批准发放。原则上作为学生的下学年学费使用。凡在我校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均有资格按条例推荐获得奖学金。每学年一次,学年初发放。单项奖每学期发放。
第一条:凡操行评定优秀,体育达到国家锻炼标准,无违法行为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学员,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可推荐参评享受一等奖学金。
1、成都市级以上(含成都市)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省级以上各项竞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含省级优秀毕业生、技术能手等)。
3、家庭困难(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标准)且各科均分在85分以上,技能优等的学生。
4、新生入学考核,属成都市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确有特长,且升学分达到普高线的学生。
第二条:凡操行评定优良,体育达到国家锻炼标准,无违法行为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学员,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可推荐参评享受二等奖学金。
1、都江堰市级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成都市级以上各项竞赛个人一等奖或省级以上各项竞赛个人二等奖获得者(含成都市级优秀毕业生、技术能手等)。
3、家庭困难,且各科均分在80分以上,技能优良的学生。
4、新生入学考核,属都江堰市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有一定特长且升学分达到普高线的学生。
第三条:凡操行评定优良,体育合格,无违法行为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学员,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可推荐参评享受三等奖学金。
1、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都江堰市级各项竞赛个人一等奖或成都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获得者。
3、家庭困难,且各科均分在75分以上,技能合格的学生。
4、新生入学考核,属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有一定特长且升学分达到普高最低线的学生。
第四条:达到第一、二、三条的基本标准,被社会相关部门授予各种称号的学生,参照具体事迹发放相应等级的奖学金。
第五条:学校评选的单项优秀者,如:各专业成绩均分前三名,技能考核前三名,参加体育竞赛个人前三名(含各级),文明学员、优秀团员等,由学校统一研究发放奖学金,但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三等奖金奖。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处室另行制定。
第六条:奖学金额度暂按以下标准核定,学校可根据当年资金筹措情况上调或下浮。
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200元
单项奖:50—200元
第七条:本条例只适用于个人,集体各项奖不在此考虑。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本条例解释权属校长,若需修改条例,由校长召开行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修改,最短时间不得低于一年。
关于推进“市管校用”实施教职工竞聘上岗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有力地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成都市教育局 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教师“县管校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2]12号)、《中共都江堰市委办公室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江堰市推进教育系统“市管校用”工作意见>的通知》(都委办[2013]43)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教代会讨论,全面实施教职工竞聘上岗,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武
副组长:甘学兵、王东云、蔡刚、杜学君
成 员:沈 刚、蒲 进、何思如、唐忠海、
熊家璐、舒红霞、王光志、陈志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志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小组”
组 长:甘学兵
组 员:沈 刚、张成福、郑术涛、张明俊、樊迎春、
杜学君、黄云成、周 颖、舒虹霞、任昌茂
二、校内教职工竞聘
(一)竞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严格考核、择优竞聘、公正公平”原则。
(二)竞聘范围
1.学校全体教职工。
2.学校距退休不足3年的教职工,可由学校根据教职工实际,确定岗位,直接应聘上岗;也可以选择申请竞聘上岗。
3.财务人员在征求学校校长意见后,由市教育局选派上岗。
(三)竞聘程序
1.宣传动员
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使政策知晓率达100%。
2.组建机构
成立“BBlN电子游戏_BBlN电子游戏中心_官方试玩平台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方案的拟定、实施等工作;同时,在“BBlN电子游戏_BBlN电子游戏中心_官方试玩平台竞聘上岗领导小组”下设争议调解小组,负责处理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3.制定方案
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4.组织竞聘
(1)学校公布竞聘岗位;
(2)教职工向学校提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
首先由政教处牵头,专业部组织聘用班主任、德育干事;其次由教导处牵头,专业部组织聘用学科组长;第三由专业部牵头,与班主任一起聘用学科教师;最后由各处室聘用职员。
(3)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审查应聘资格;
(4)同一岗位如有多人竞岗,则由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近年来教职工考核情况择优聘用。
(5)学校根据《竞聘方案》开展岗位竞聘工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学校签订岗位合同。
5.上报材料
学校完成竞聘工作后,应上报各类岗位聘任结果材料到市教师管理中心。包括:“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和“争议协调小组”名单、《学校教职工岗位聘用花名册》、《未聘用教职工花名册》(以上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工作总结。
(四)未聘人员
校内参加竞聘上岗未上岗人员,可参加系统内竞聘上岗。
由教师转岗到职员、工勤岗的,按照职员、工勤岗位确定工资标准。
(五)竞聘时间
校内竞聘,原则上在每年7月30日前完成。
三、系统内竞聘
(一)竞聘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系统内在编在岗教职工:
1.校(园)内竞聘未聘人员,待聘人员,托管人员;
2.符合岗位要求。
(二)竞聘方式
各学校根据岗位要求,择优录取。
(三)竞聘程序
1.公布岗位
系统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将《学校缺岗情况一览表》报教育局,由教育局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系统内竞聘岗位,并在教育局网站上及时公布。
2.报名
符合岗位要求的竞聘对象自愿到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报名。报名时应填写《都江堰市教职工公开竞聘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岗位要求,用人学校(幼儿园)自主确定考核方式,择优录取。
4.公示
拟聘人选在招聘学校(幼儿园)张榜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聘时间
系统内竞聘,在每年8月20日前完成。
四、竞聘要求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加强过程性考核,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结果要与岗位竞聘直接挂钩。
(二)在岗位竞聘过程中,要将教育教学质量和师德考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凡是师德方面存在“有偿家教”等较大问题的,严重违纪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学校可以不聘。
(三)获得都江堰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学术称号的名优骨干教师,在取得称号后,在本校服务期,至少3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到其他学校应聘。
(四)如因本人原因,希望到其他学校应聘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可由教师管理中心派遣到指定学校参加该校内竞聘上岗,同时视为放弃在原校竞聘上岗权利。如在派遣学校未竞聘上岗的,可参加下一步系统内竞聘。
五、待遇和托管人员的管理
(一)待聘人员的管理
凡竞聘未上岗的教职工纳入待聘人员管理。
1.待聘期。待聘人员的待聘期为12个月。待聘期间,为其提供2次竞聘机会(含系统内竞聘)。
2.待聘待遇。领取基本工资和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再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
3.培训学习。待聘期间,由教育局安排参加各类岗位培训或在原学校跟岗学习,培训和跟岗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
4.待聘考核。待聘期间,由原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正常晋级,符合解聘条件的予以解聘。
(二)托管人员的管理
1.托管期。待聘期满,仍未能应聘上岗,第二年转为托管期,托管期为12个月。托管期间,教育局为其提供1—2次竞聘机会。
2、培训学习及考核。托管期间,由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和考核,安排参加各类岗位培训或在学校跟岗学习,培训和跟岗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临时性工作安排。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聘。
3、托管待遇。托管期间,只领取基本工资。
4、退出机制。托管期满后仍未上岗的人员,本人应当提出辞聘。本人不愿辞聘的,将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34和35条规定予以解聘。
六、争议处理
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要及时处理,化解矛盾;不服从学校调解的教职工可向教育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服调解的可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岗位竞聘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方案由BBlN电子游戏_BBlN电子游戏中心_官方试玩平台负责解释。
推进“市管校用”实施教职工竞聘工作流程
一、公布全校岗位数
二、教职工选岗
第一批次:教职工根据班主任岗位数,竞聘班主任岗位。
第二批次:教职工根据教研组长、德育干事和教学干事岗位数,竞聘教研组长、德育干事和教学干事岗位。
第三批次:教职工根据专任教师岗位数,竞聘专任教师岗位。
第四批次:教职工根据专职技训管理员及各处室专职职员岗位数,竞聘专职技训管理员及处室专职职员岗位。
第五批次:教职工根据兼职技训管理员及各处室兼职职员岗位数,竞聘兼职技训管理员及处室兼职职员岗位。
三、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分线条审核竞聘人员资料,确定拟聘人员。
1、同一岗位如有多人竞岗且符合竞岗条件,则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近年来教职工考核情况择优聘用。
2、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由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处理。
3、坚持工作量平衡原则,教职工如有超工作量,则由各分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根据教育局文件,教职工离退休年限不足3年,不参与竞岗,由学校直接安排岗位。
5、根据“都江堰市教育局关于高中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教职工工作量未达到学校基本工作量的,按比例扣除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工作量未达到学校基本工作量50%的,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
三、每批次竞岗完成后,由学校及时公布各批次竞岗结果。
四、学校所有岗位结束后,竞聘结果以学校公示为准。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差旅费报销的管理规定
按照都教发〔2014〕11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一)都江堰市域范围内
在都江堰范围内开会、教研活动、因公出差一天以上(含一天),以会议通知为准,学校不予派车。采取包干、定额补助(指交通费、误餐补助等)的方式进行报销。每人每天补助15元。
(二)都江堰市以外成都市域范围内
1.当天往返的培训、会议等因公出差的交通票、误餐补助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包干定额补助。如学校派车误餐补助按每人每天30元标准包干定额补助。
2.两天及以上的培训、会议等因公出差,住宿费按每人每天100元、误餐补助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补助,交通费来回包干50元标准补助,定额补助超支不报销。原则上学校不派车接送,如学校派车接送交通费不予补助。
(三)成都市之外全国范围之内
1.凭会议培训通知、邀请函、领导审批手续等作为因公出差报销依据。
2.出差人员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飞机乘坐普通舱经济舱,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乘坐二等舱,火车乘坐硬席(硬座、硬卧),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3.会务费凭组织机构开据的会务发票报销,若会务上未安排食宿的,住宿费按每人每天160元、误餐补助按每人每天60元标准补助,超支部分不报销。
二、报销手续
(一)采取包干,定额补助的方式填制差旅费报销手续;未采取包干、定额补助方式报销的,必须凭车(船)票、住宿票、会务发票报销。
(二)报销单需注明出差的时间、地点、事由、证明人、报销人、领导审批(签字)。
(三)报销流程:出差人员凭会议培训通知、邀请函、领导审批手续填写报销单——分管校长审批——党政办审核——校长签字——财务室报销。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都江堰市教育局关于高中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BBlN电子游戏_BBlN电子游戏中心_官方试玩平台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职教工作会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抓住职教发展机遇,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努力保持干部职工队伍的稳定,通过《方案》制定,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学校和谐稳定,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本《方案》以《都江堰市教育局关于高中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精神为主要参考依据,并结合职业中学实际情况而制定。
二、实施的范围和时间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范围是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时间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学校绩效工资考核的分配
学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份,其中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即十三个月工资)纳入奖励性工资管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1、岗位津贴
(1)岗位津贴基本工作量的确定
教职工的周基本工作量为15课时。(注:本《方案》中,“课时”为考虑各类系数折算后的工作量计算单位;“节”为实际上课数)
校长、书记、副校长及中层干部周基本工作量为:校长每周承担2课时的教学任务(或听课不低于4节);书记、副校长每周承担3课时的教学任务;中层干部每周承担4课时的教学任务,视为完成周基本工作量。
教职工周课时总量计算见附件。
(2)岗位津贴标准
学校教职工达到基本工作量,并能按学校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按岗位等级分别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参照标准如下:
一、教师岗位津贴 |
二、技术工人岗位津贴 |
三、职员岗位津贴 |
职务职级
分类 |
月岗位
津贴 |
职务职级
分类 |
月岗位
津贴 |
职务职级
分类 |
月岗位
津贴 |
正高 |
1850 |
技术工一级 |
1702 |
五级职员 |
1850 |
副高(中高) |
1702 |
技术工二级 |
1554 |
六级职员 |
1702 |
中级(中一) |
1554 |
技术工三级 |
1480 |
七级职员 |
1554 |
初级(中二) |
1480 |
技术工四级 |
1406 |
八级职员 |
1480 |
员级(中三、未评) |
1406 |
技术工五级 |
1332 |
九级职员 |
1406 |
专任教师未承担教学工作的,学校根据上表(岗位津贴标准表),相关职员标准确定其岗位津贴。其中副高职称(中学高级)参照职员标准不超过七级职员;中级职称(中学一级)不超过八级职员;初级职称(中学二级)不超过九级职员。
2、农村学校教师补贴
补贴标准:120元/月。
注:在徐渡校区工作教师执行四圈层标准(400元/月)。
基础性绩效工资经考核后按月发放。(寒暑假参照平时标准,完成学校安排的培训、招生及临时性工作任务经考核后发放。一年按12个月计发。)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按照《都江堰市教育局关于高中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标准执行。
(三)超课时津贴
教职工实际工作量超过基本工作量即享受超课时津贴。
教职工超课时津贴总量=当月超过基本工作量课时数×超课时津贴标准+早晚自习及节假日辅导费。
注:①超课时津贴标准如下表:
课时单价
职称类别 |
超课时
(元/课时) |
早自习
(元/节) |
晚自习
(元/节) |
节假日辅导补习(元/节) |
副高(中高) |
15 |
20 |
25 |
40 |
中级(中一) |
14 |
20 |
25 |
40 |
初级 (中二) |
13 |
20 |
25 |
40 |
员级(未评) |
12 |
20 |
25 |
40 |
②学校行政人员、职员承担教育教学任务超出基本工作量部分按教师相应标准发放超课时津贴。
③学校行政人员、职员原则上不兼任班主任,行政人员和教职工超课时总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1个基本工作量。
四、考核
教师常规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师履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以及取得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德、勤、能、绩等方面。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考核方案另行制定),并成立由党支部、学校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代表组成的年度考核委员会,组织学校年度考核工作。
教职工年度考核实行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自评与学科组、年级组、考核组评议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预兑现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也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对服从学校安排、履行岗位职责、达到基本工作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的轻重减发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1、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的,视影响的大小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或全部;
2、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20%—40%;
3、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视情节的轻重扣除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80%或全部;
4、其它有损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的轻重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20%—40%;
5、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警告及严重警告扣10%,记过扣20%,记大过扣30%;降级扣40%;撤职扣50%;
6、凡涉及第5条的按第5条执行,不再重复执行1—4条;
7、教职工当月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8、教职工因个人原因工作量未达到学校基本工作量的,按比例扣除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学校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倾斜。
1、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其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十三个月工资;
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不发放十三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合格者,按考核等级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 )在实施高中预兑现绩效工资的过程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个人原因未承担任何学校工作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
3、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工伤除外),从超过之日起执行;
4、事假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从超过之日起执行;
5、未经组织同意脱产学习的;
6、解除聘用合同的;
7、停发工资的。
(四)对癌症、瘫痪、精神病等人员的处理
对癌症、瘫痪、精神病等人员经指定医疗单位确诊,具备相关手续,由教育局审批,按预兑现绩效工资核定基数,全额逐月发放。
五、本方案由学校教代会讨论,并经全校教职工大会表决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六、如有未尽事宜,按照《都江堰市教育局关于高中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一:
一、关于教师周工作量的认定
1、教师的周工作量=实际周上课节数×所承担学科系数+高三高考学科上课节数×高三高考学科系数+备课教案节数×备课系数+兼职工作量+老龄优待课时。
2、根据学科不同特点,现制定系数如下:
语数英1.20(对口高考班系数为1.3);
专业理论、技训1.3;政治、公共计算机、公共礼仪、体育1.1。
3、每备一个教案的备课参考系数0.4;对口高考班高三高考学科的学科系数另加0.2。
4、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超课时标准按照市教育局核定标准执行(职称已聘任,且兑现工资)。
5、总支书记(兼)、工会主席(兼)每周计3课时。
6、教研组长、专业组长、每周计3—5课时。
7、专业部主任助理每周计8课时。
8、老龄优待:凡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教职工,每周参考加计2课时工作量;凡工龄满30年的教职工,每周加计1课时工作量。
9、教师因学生顶岗实习、集中技训、教学见习等原因导致工作量未达到基本工作量时,学校将安排相应教师从事教学、就业、招生、企业顶岗见习等工作,根据工作内容的性质、强度等确定工作量,最低将保证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则按相应比例发放。
10、活动课、技能竞赛培训指导课课时计入教师课时总量。
11、教师兼职员工作量计算:以教师身份工作量优先计入基础工作量,教师、职员课时标准分类计算。
12、住校管理(含行政、班主任、学生工作干部)津贴由所承担晚自习津贴、夜间巡视津贴项目组成。
注:①住校管理时段:当日下午5:00至次日上午8:00;②住校管理职责:检查全校各班晚自习情况,巡查校园环境,维护学校安全,处理突发事件等。③夜间巡查津贴为30元。
13、校医、教辅人员晚自习值班津贴为65元/晚。
二、后勤职员周工作量的认定
1、后勤职员周工作量=职员工作量+实际上课节数×所承担学科系数+高三高考学科上课节数×高三高考学科系数+备课教案节数×备课系数+兼职工作量+老龄优待课时。
2、三中、徐渡校区留守人员每月伙食补贴132元。
三、班主任(含学生工作干部)周工作量的认定
1、高一、二班主任以每周折算9课时记工作量,学生工作干部以每周折算10课时记工作量,并享受班主任年终考核奖。
2、高三班主任工作经考核后记工作量,不享受班主任年终考核奖。